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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人,2015年4月使用xx银行的信用卡透支了8000元人民币,之后五月份出国了,16年五月份回来的,然后银行本金加利息,滞纳金,一共涨到了六万多。我们去银行申请减免,xx银行现在不受理,把所有的事情都推到了,哈尔滨一个公司,哈尔滨公司的人,要我爱人还3万5千元,经常打威胁电话。我想咨询一下,xx银行这样合理吗?我们欠银行的钱,不是欠个人的钱,为什么国家的银行,会找个人威胁我的家人。求哪位律师帮我参考参考。给个建议,谢谢

征地补偿 2016-11-28 13: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信用卡透支逾期不还的后果: 1.不良信用记录。逾期六十日计入个人征信,逾期九十日计入个人征信不良,同时计入个人征信系统,记录为征信不良。不良信用记录记入个人征信,一般五年后才可消除,部分情节严重的可延期至十年清除,部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会进入永久黑名单,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购买火车票、飞机票出行,征信不良期间,不可贷款、使用信用卡;征信不良期间,出国出行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2.产生信用卡滞纳金。所谓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当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发卡银行支付的费用。一般是按超过规定期限的天数,每天征收应缴款额一定的百分比。 3.产生逾期利息。用户使用信用卡透支以后,一般有20多天到50多天不等的免息还款期,只要持卡人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清所有的透支费用,那么该持卡人上月的所有费用都不再享受银行的免息待遇。目前,银行在对信用卡逾期还款的计费方面普遍采用的都是循环利息的计算。循环利息的计算是以账单上每笔金额(包括不享受免息还款期的消费本金、预借现金本金、已出利息)为计息本金,以该笔账款的记账日为计息起始日,到该笔账款还清日为止。而且循环日息高达万分之五,即年利率达到18%! 4.被起诉产生诉讼费用。逾期超过九十日,银行方面不再进行欠款催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定后,按合同强制执行抵押物清偿欠款。贷款人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5.恶意透支的刑事责任。恶意透支信用卡,经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将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刑法》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四)恶意透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恶意透支: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 ★数额较大: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数额巨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量刑: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逾期1万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为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持卡人今后的贷款等行为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 威胁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你可与银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提存还款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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