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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受**管理中心的委托,经研究决定对**办公室房屋进行国内公开招租,欢迎符合资格的承租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Yz-GZZB(2011)-010 2、招租项目名称:**办公室房屋,座落于宁波市江东区箕漕街100、102号楼房,建筑面积约260平方米房屋出租。 3、领取标书时间: 2011年3月28日到2011 年4月 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除节假日外) 4、领取标书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99号窗口(鄞州中心区钱湖南路578号)。 5、投标人资格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其他 2011-05-14 20: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基本符合,招标投标法主要针对国有资产投资项目,私企则无涉。只要按规定的公开、公正、合法原则,则无大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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