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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股东,其中一个股东在另5位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挪用共同资金,数额120万,是否属于犯罪

刑事辩护 2013-05-21 15:1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挪用资金未用于共同经营,涉嫌构成犯罪
  • 看是否符合该罪的四个犯罪构成要件
  •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涉嫌本罪。
  • 涉嫌构成犯罪 ,可以控告。。。。。。。。。。。
  • 如果挪用资金未用于共同经营,涉嫌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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