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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了合肥市某住宅小区的期房,顶部阳台由于造型的需要,做了封闭式处理,根据合肥市房产局的相关规定,封闭式阳台面积计算按全面积计算,开放式阳台面积按一半计算。开发商出售的是期房,所以我当时只能参照合同,模型和图纸来了解我即将付出一辈子心血来买的一套房究竟是什么样,当时签订合同时,售楼小姐明确跟我表示顶层阳台面积还是按一半计算,并且在合同上标示了阳台为非封闭式。所以尽管阳台的封闭设计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之处,当时我还是以7千多的价格购置了该小区住房一套。 5月12日,我通过施工电梯上到我家所在的9#楼3...室,惊奇的发现位于次卧的南向阳台竟然为完全封闭,跟设计图纸所标示的南面封闭侧面栏杆严重不符,这不但严重影响了我住家的通风和采光,并且对我以后的晾晒造成了无法弥补的问题。试问谁买个房子不用晾晒!这还是次要的问题,并且在研究了相关的文件知识后,发现无耻的开发商隐藏了个更深的阴谋,那就是交房的时候可能让我补阳台按全面积计算的三个平方。凭空多出来的三个平方,就是二万块钱,阳台被封闭不但舒适度降低,而且还要比楼下住户付出更大的单价和面积,如果在购房之始知道这个问题,我还会考虑买这套房子么。

其他 2011-05-13 23: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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