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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派我去消防支队参加消防安全管理人培训,当时说没有什么责任,只是走走过场。培训期间我认真做好笔记和课堂录音等工作,到培训的最后一天下午,培训老师将消防安全管理人的责任告知我们之后才知道责任重大,如果发生重大以上火灾还可能要坐牢。而且第二天考试(开卷)通过之后将马上发证并生效。下课后晚饭期间我一直食不下咽,考虑了很久,实在担不起这个责任。因此马上跑到楼顶打电话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当时主要领导出差中并不了解具体情况,让我跟派我参加培训的小组领导商量,我马上向小组领导汇报,因为时间紧,当时小组领导也不能确认这个责任,即没有说可以不用参加考试也没有叫我一定要去参加考试。因此,个人认为既然我报告了不能承担这个责任,然后上级领导也知道了这个事情但没有明确指示,这时就应该算认同我的意见或同意我自行决定。 所以最后我没有去考试,但现在单位却要追究我没有参加考试这个责任,说我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决定没有参加考试。在这件事情上,我事前上课签到、认真做笔记,事中发现责任重大马上汇报领导,而领导没有给我解释也不给出明确指示,但事后却要追究我的责任。这样合理?合法吗? 另引说明一下,我只是单位的临时聘用人员。

其他 2011-05-14 17: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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