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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接A公司的建筑工程,由于一分项工程任务工期很紧,在外面请了一个没有公司的外包人施工,外包人雇用了十来个工人到我工地干活,不料在施工中,有一个工人在施工中被重物压在腿上,而造成股骨粉碎性骨折,经住院治疗15天后出院,医院要求休息三个月。在医院治疗的费用均由外包人及我公司一起支付。现在受伤工人在当地劳动部门仲裁院起诉A公司。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公司怎么来应付,对我公司有多大的影响。

仲裁 2011-05-14 18:5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不合理,你公司可以协商解决,影响有多大,要看A公司的态度,如果他们不高兴,也许会影响到你公司下次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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