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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让我觉不理解,他的行为是否违法,圣至是犯法了。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4月5号,本人向他借了10万快钱,并出具了借条,后来他上门催讨,但由于我本人没在家,由我父母替我还给他。还款的时候,借给我钱的人是叫他朋友来代收的,去当地派出所,去办理的,我父母当时也认为是在派出所;收了他朋友出具一张收款证明,也就放心的把10万快钱还了给他朋友并付2000快利息。我回到家德知10万快钱已经还了以后过了一段时间,借给我钱的哪个人打电话问我要钱了,我觉的奇怪了,拿出那张借条我一看,结果那张借条并不是我自己写的,(我写的还在他手里)。现在他就拿着那张借条,问我要钱,根本不讲道理,还出手打人。我门家人都觉的钱已经还给你了,你在来要肯定不会在还你一次的对吧。可他,还来阴的,半夜的时候还砸我们家的玻璃,可惜没青眼看到。(怎么多年住下来了从来没和别人吵架过,也没和谁结过怨,就这次和他在闹纠纷,玻璃就不明不白的被砸了。自然会想到他对吧。) 基本的情况就是这样了,本人没什么法律知识,请各大律师帮助一下,他是否违法,是否犯法了,怎么通过法律来解决这个问题。

争议解决 2011-05-15 09: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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