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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交通事故,对方主责,导致我受伤,在医院只是留观,一个礼拜,我脸上多出骨折,上门牙断了两颗,目前找对方,只赔偿给我6千多块钱,我准备上述,想咨询下律师,有没有更好的办法,拿到属于得到的那份补偿

其他 2016-12-07 15:2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认定一般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交警会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责任认定有异议,不服的,可以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重新作出责任划分,伤势医治结束后,先向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申请伤残等级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鉴定,具体几级伤残或和误工时间、护理时间、营养时间以鉴定结果为准,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有车辆保险的,交强险内不分责任全赔,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等损失。
  • 协商不成建议向法院起诉。
  • 骨折有希望构成伤残,建议治疗结束后去司法鉴定机构评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你好,协商不成的可以诉讼解决。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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