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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二个月前的五号,两家都是做办公家具的,二个老板娘在看店,前一天王家老板娘骂高家老板娘,高家老板娘就没有说话,第二天王家老板娘看高家老板娘好欺负就来打人,高家老板娘吃亏了,就打了市场部和高家老公电话也报了110,王家就叫了很多人(都是他的老乡,老表)来打高家人,高家人吃亏了,但是没有打到什么,也就没有去找他们怎么。事情以为就这么算了,5月5日望湖派出所突然来店里把高家人直接带到了看守所,执法民警不出示警官证和逮捕证就把人带走,现在要高家赔偿他们,说高家人把王家老板娘打成轻伤害,(造成眼睛和鼻子之间骨折),也没有人通知高家人,王家要高家赔偿她10万,我们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也不去市场调查情况,王家老板娘之前是做电焊工的,市场人都做绣问她怎么不做,王家老板娘说视力一直不好,考驾照好多年都没有拿到,现在拿到了,现在协商的赔偿5.5万,但是高家人在看守所一直说没有打,但是现在什么人也不能见到看守所的人,律师难道也不可以吗?做鉴定是要王家老板娘一进去就得做CT吧?

国家赔偿 2011-05-17 10: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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