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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哈尔滨三甲医院做假体填太阳穴15800元,和全切双眼皮4800元两项手术,因医生未把假体位置摆正确,效果不好,5天后假体又挪了位置,次日发现位置还不对,当日我提出取出假体,院方同意退部分手术费,但需签退费协议,手术后导致一切后果自负。现右眉不能动,医生说三个月后可自行恢复。我现在想起诉他,因手术失误导致我损失15800手术费,7天内做了3次手术使我肉体受伤害的赔偿,以及住院的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若3个月后眉毛还动不了,还要赔偿我伤害费用。我昨天发现双眼皮缝合处居然还有线头,一半夹肉里,一半露在外面,还想让他退我双眼皮手术费和精神损失费。我想请教打这个官司赢率大么?您怎么收费?

其他 2016-12-10 10: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医患双方可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仪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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