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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北京应聘施工员,那自称人事部主任的说北京工作必须有消防安全证,让我去培训,然后说试用期第一个月管住不管吃,他给我一张饭卡,让我交给他200块钱押金跟600块伙食费,还叫签合同,给两张纸签完他收上去了,我们没有合同,然后叫我们到消防大队培训基培训,其实是个保安公司,去到又让我们签字,身份证押那了,上去天天出去站岗,我手里只有那张饭卡跟骗我人的信息记录,我的钱可以要回来吗?我可以告他吗?报警咯害怕他们打我,报警是不是手续非常麻烦啊,我就想赶紧把我的身份证还有行李要过来赶紧回家

离婚 2016-12-13 10:2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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