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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北京应聘施工员,施工组长说北京工作必须有消防安全证,让我去培训,然后说试用期第一个月管住不管吃,他给我一张饭卡,我交给他200块钱跟600块伙食费,开到培训基地其实是个保安公司,身份证交了上去天天晚上出去站岗,我手里只有那张饭卡跟骗我人的信息记录,我可以告他吗?

消费者维权 2015-11-03 18: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追问】投诉有用吗?我是外地的,比不上人家有关系啊
  • 你好,及时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对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你好,建议报警解决。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追问】这种情况我的钱可以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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