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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公司开会通知可自愿报离职,赔偿n+1,12日公司人事经理应我的要求预算了我的基础补偿数据,我入职时间2002年1月8日,16日协商时公司给赔偿n+3,因我提出要一个月提前通知费,未谈妥,人事经理威胁说如不同意,就合并岗位,无岗可上,回家拿市最低工资80%待岗,我说考虑一下,人事经理说让周日前回复,周一要出报告,在未回复的情况下,公司出正式邮件,说公司经营缩减,工作不饱满,让下周一只一天交接完成,我到此公司差20天15年工龄,离退休不到三年,请问公司有权让我回家待岗吗

其他 2016-12-20 12:5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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