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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7月15日入职的,于8月12日书面提出于9月15日辞职,公司通知我于8月31日离职,公司从我7月15日入职,到我8月12日书面辞职,一直末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工资如何结算,可以提出补偿吗?

其他 2016-08-13 21:1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根据工作情况,可要求用人单位给付带薪年休假工资及高温津贴,未缴纳社会保险可要求单位补缴,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可先协商沟通处理,不成,再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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