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是2010年10月买的二手期房,2010年11月卖方交房,当时合同没注明交付时间,但是中介口头承诺3个月可以过户,但是到2011年6月仍然没给办理,当时签合同时,就把首付款交付给了中介,半年过去了现在房价也涨了,我不想再等下去,我想卖方退还首付款,并支付我利息,请问我该这样维护我的权利。

争议解决 2011-05-19 22: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对于本案件没有约定过户时间的,建议你们进行书面催告要求办理,逾期仍不办理的可以主张解除合同!但是既然房价已涨,没有必要退房,建议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要求履行过户义务!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以上意见供你参考!
  • 你可以根据合同约定 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 或 起诉 要求解除合同 赔偿损失 如需要进一步咨询或帮助,可以电话联系武汉姜律师.
  • 你所说情况属于对方违反合同约定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返还款项。但你所说具体操作中比较困难。建议继续履行合同购房后再买卖。武汉专业房产案件律师。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 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