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与开发商于2013年签订购房合同书,在补充协议当中,明确注明办理房屋产权证为一年,逾期办理按房款总价的千分之零点五每天补偿给买受人。房款总价为三十九万元,现2016年六月十日,开发商才办理好了房屋产证,请问开发商应赔偿给我多少违约金,谢谢!

其他 2017-01-05 17: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抚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