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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五年,五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人事部门没及时通知我续签,而我本人因工作忙也忘了这事。就这样继续工作了一年多.前几天人事部门突然通知我办理离职手续。而且不想支付补偿金,还威胁我说如果我坚持要补偿金的话她就会在行业内对我进行不良评价影响我在行业其他企业的就业。我本来只想要求支付补偿金就算了,但他们的行为让我感到很委屈、很气愤。我该怎么办?我是否可以在要求公司支付我五个月的补偿金的同时还要求支付我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工信除了一年多的11个月的双倍赔偿金?请律师指教和帮助。不胜感谢!

其他 2016-12-21 11:3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虽然单位没有和你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你的事实行为已经让你和用工单位之间产生了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真是存在,单位没有跟你续签满一年已经是视为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这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现在我建议你最好写一封书面告知函,告知单位你和单位已经存在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单位不可以辞退你,并邮寄给单位,保存邮寄单,后期仲裁是绝对有力的证据。直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对你进行赔偿。具体可以来电给我详细指导你。
  • 你好,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也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在前一劳动合同终止之日后、劳动者提供劳动的第一天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否则,超过了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现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并要求经济补偿金。如有需要,建议来电详询。
  • 你好,建议采取法律途径维权
  • 您的这些要求都可以主张的,公司做法是违反劳动法规定的,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体操作可以来电咨询。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如果诋毁,另行起诉。
  •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单位超过一年不与你签劳动合同,视为已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一来你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二来如不想,可要求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赔偿。如公司诽谤,你可以收集证据后到法院起诉。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工作而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工资视为事实劳动关系。要求双倍工资是合乎法律的,但是要求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则不一定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建议与律师详谈,律师可以给你很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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