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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石家庄 婚纱摄影9月底离职,已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按照规定11月20号左右去领取工资,该单位以未收到离职证明为由,不予发放工资,经查证,手续已提交,应允12月20日左右发放工资。今日去领工资,该单位继续以未走完流程为由,不予发放工资。这种拖欠工资,是否可以提出补偿,特此寻求帮助。

其他 2016-12-21 23:1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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