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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之前在武汉武昌中南一家武汉分公司做销售工作,总部在深圳,武汉分公司有营业执照,去年4月入职并跟我签订劳动合同,7月份转正公司开始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今年10月底发现总部行政人事并未缴纳公积金(有跟行政确认的聊天记录截图,行政说从转正后才交五险一金,但您的帖子说社保从试用期就应该交,也就是3个月的试用期社保和18个月的公积金)每月工资从来不发明细跟我们核对签字,去催财务就是各种忙各种推脱,基本每天都是到晚上23点甚至凌晨下班,经常整月加班没有任何休息(公司招聘和面试说的是周天单休,节假日上班会补休),有相关聊天记录和考勤表。于今年11月1日跟公司提出离职并交接完所有工作资料,10月工资至今没有发放,一是拖欠的十月份工资,二是没有交的公积金行政说跟10月工资一起发给我,到现在没有任何消息,三是公司从5月份到10月份半年的提成未发到现在没法,提成发放也不合理,四是将近3千多的报销款一直压着不批,领导每次都借口说忙推脱,五是超时加班,规定的节假日上班均无三倍/两倍工资,并且也没有任何补休,六是对8,9月份的工资有质疑,应发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9月还无故扣了所谓的工服费,衣服从来没有穿过,好多离职员工的工资都故意拖欠甚至找借口扣掉不发(均有相关员工和领导的聊天记录),公司肯定有违法行为,我这种情况应该是直接仲裁吧?如果劳动仲裁的话一般要多久才能把所有的钱拿到手,仲裁的周期比较久,马上要过年用钱的地方比较多我没有太多时间去等公司慢慢拖,还有就是因操作失误从提成和工资扣除损失这个也属于违法行为吗,我现在就想拿到10月整月的工资和应有的提成以及8月份-10月份的工资明细,操作有损失直接从报销款里扣除

其他 2016-12-21 15: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律师帮助事半功倍,可来电咨询。
  • 根据你的情况,你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具体你可以直接电话跟我联系,我们沟通下具体的细节,我会给你具体的建议和帮助。
  • 您的情况是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也可以通过发律师函或者委托律师进行谈判的方式争取您的权益。具体请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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