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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1年考上大学的,由于当时在1995-2001年期间国家强制规定必须将户口调入学校,但是毕业了回签,只能上到街道办,不能回本村,现在国家开发水库,补贴土地费用时,我被告之没有补偿,而且我是一家三口都没有,因为我老婆也是上学把户口迁移了。随后我小孩也没有。 但是2003年以后上大学的人就可以选择是否迁移户口,这就是国家法规的原因导致的,我现在还有可能获得补偿吗?希望哪位操作过同样案子的律师给予方案。目前这件事情还是拖着没有处理下来。因为太多同样遭遇的人不同意。村委会做不了决定。现在在一家普通企业上班,希望有朋友可以给予解答。

其他 2009-02-23 22:4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补偿项目主要是青苗费、就业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用由集体使用、分配。你目前不属于该集体成员且不存在青苗损失等,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无补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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