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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外派员工,在信用社从事押运工作,当天在开车,事故发生在2016年12月16日早上8时40分许,我驾车送钞在临近最后一网点约500米处一场镇的弯道上,迎面一辆摩托车占在我这边道上驶来,我踩刹车紧急制动,可当时大雾,路面湿往前滑行了一段且往路中央偏左了,当时对方也看到了我们急时往他的路线拐导至了骑摩托车人骨折;现已过十余天,单位领导不出面,导致了伤者家属来单位找我及单位领导,领导要求我垫付,请问我该垫吗?(责任认定没下来,单位车的保险公司垫付了9900元)

其他 2016-12-31 23:0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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