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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员工个人原因,(不好好工作,)公司想给予辞退,公司是否要给予赔偿

其他 2016-12-27 10: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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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的,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如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您可获得入职以来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单位涉嫌非法解除,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 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除非按照公司规定 严重违纪
  • 你好,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开除,无补偿
  • 你好,是没有补偿的
  • 可以人社局投诉
  • 您好,若员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可以辞退,不需要补偿。
  • 你好,需要赔偿
  • 你好,需要补偿。
  • 您好,无补偿
  • 你好,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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