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甲方:杨**(门市产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陈**(门市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XX有40平方米门市一套,水电设施齐全,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门市租给乙方做XX业务经营,经营期间,不得改变门市用途,更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二、租期从2009年8月16日至2015年8月16日止,租期满后需续租再行协商,期满后如不续租,乙方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甲方,租期内不得转租、退租。 后面还有

争议解决 2011-05-20 14: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重庆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