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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武汉美的工业园上班,工厂经常半个月甚至二十多天没有休息时间,昨天止已连续上班半个月,提出休息不批,我就没去上班,今天去了他们说我昨天按旷工算,请问他们这样做合法吗?

其他 2019-12-08 07:1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工厂做法不合理,半个月上班是否给足了加班费?无法协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您好,肯定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您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
    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 无论任何行业、任何工种,都应当保证劳动者的正常休息权,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 没有写明仅仅不当,还没有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因为没有约定还可以法定,法律规定就是每周上班时间不能超过40小时。如果用人单位让劳动者每周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就应按超过时间向劳动者发放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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