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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今年10月底到南京**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试保安职业,交了300保证金,说了干嘛一个月可以退还,于是我就干了一个多月12月7号去找他们退还,结果意想不到的事不是现结,是用网上银行打给我。他们说15号到20号发工资打到我的卡里面。然而他们没有遵守约定,没有打给我。然后拖到今天,请问一下,我是不是可以打电话投诉他们呢!还是报警求助?

其他 2019-05-22 10:1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的,建议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 劳动者上班不到一个月没有签合同的,劳动者如果直接走人的,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您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追问】怎么判断,请律师说明一下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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