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先心病法四患者在术后出现了并发症(肺动脉大量返流),参加了某大医院肺动脉瓣膜生物瓣膜临床推广实验活动,检查费和手术费共花去将近2万元,但在换瓣膜支架的手术中,主刀的主任说我需要的瓣膜支架目前没有35mm的瓣膜支架,当时手术时主任说最大型号是32mm的瓣膜,所以当时我的手术没有做成放弃了。手术后那主刀的主任说让我等半年至一年大的瓣膜支架才能生产出来,我还算瓣膜推广实验里面数。结果现在过去一年半了,瓣膜厂家仍然没有生产出大的瓣膜支架,那个主刀的主任让我去心外科做开胸手术,因等瓣膜又过了一年多再次开胸手术风险非常大,心外科主刀的说做开胸有两种结果,1如果手术失败有可能下不了手术台,2如果手术成功,右心功能很差,恢复很费劲。请问医院有过失吗?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7-01-19 21: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主管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医疗机构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三)抢救急危患者,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 (五)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
  • 您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您好,医疗事故是要先进行认定的,是否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是要看具体情况的
  • 需要鉴定确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