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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做处理怎么办。

其他 2017-01-03 16:47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这属于工伤,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就工伤待遇可向用人单位提出劳动仲裁、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 您好,注意保留您的医疗单据,病历等,造成伤残(主治医师那里问)的,去做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按照人损赔付标准主张赔偿。具体可以电话相商。
  • 您好,您能说一下具体情况吗?如果需要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 您好,建议您先做工伤鉴定,然后走诉讼程序。
  • 您好!您可以在伤情稳定以后,做一个伤残鉴定,根据鉴定报告确定赔偿项目与数额,然后再找老板赔偿,协商不成就可以起诉,我想问,您伤到哪里了?医药费花了多少?
  • 你好,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话,也许可以构成工伤(当然,这是以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法证明劳动关系,则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请问伤势如何?如果比较严重,建议先做一个伤残鉴定。具体如有疑问,建议来电咨询。
  • 你好。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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