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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09年借了我五万元钱,到现在一直没还,我如果去起诉他,应该到他的户口所在地起诉?还是在他的暂住地地起诉??

诉讼 2011-05-24 12:3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户籍地起诉,如果在暂住地暂住一年以上,也可以选择在暂住地起诉.
  • 如在暂住地已居住满一年的,可在暂住地起诉,需要法律帮助请与我联系
  • 有证据证明他在暂住地经常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在暂住地起诉,如有需要可以与我联系
  • 如果在办理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话,完全可以在暂住地对方,否则有可能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还需看借条的有关情况
  • 如果在暂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在暂住地起诉的,否则只有到他户籍所在地起诉;另外,还要看你的借条有没有过诉讼时效。
  • 1、如果借条上没有写具体归还的时间,则现在就可以起诉; 2、如果其在暂住地超过一年以上,则可在暂住地法院起诉;但你需提供相关的证据。
  • 你好,如果有证据证明他在暂住地经常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可以在暂住地起诉!
  • 涉及时效问题,不知道是09年什么时候,如果在苏州办理了暂住证一年以上的话,完全可以在苏州起诉对方,否则有可能要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但是理论上你的户口所在地法院也享有管辖权。具体可以电话联系我 ,或者当面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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