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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法律专家: 您好!我想您咨询一件民事纠纷案件。我先简要向您介绍下情况:我外婆属于再婚的那种。我外婆再婚前与现任丈夫(后称男方)借款9.5万元,并拿出自己的积蓄在县城购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上只署我外婆一个人名字。婚后,我外婆已偿还男方借款达10万元,并且我外婆与男方达成协议,该套房子的所有权仅属我外婆一人所有,与男方,及男方子女无关,并且双方立有白纸黑字的字据。房产证和双方协议字据我外婆尚保持好。婚后,男方曾投资装修房子约2至3万元。我外婆又借男方1.5万元用于他用,双方并没有立有借据。目前,男方最近提出离婚申请,并且申明他要分该套房子的一半所有权。还要求我外婆偿还借款为5.8万元(实际仅仅借了男方1.5万元)。因此,特向法律专家您咨询几个问题,如果这个纠纷案真要打官司。双方离婚:1.男方是否可以拥有房子的一半所有权?2.如果达不到一半,那么能有多少?3.我外婆能够拥有完全的房子所有权?4.我外婆借男方1.5万元,目前男方耍赖改口说要偿还借款为5.8万元(双方并没有立有借据),是不是我外婆仅用偿还男方1.5万元,还是5.8万元呢? 5.男方装修房子的2至3万元是不是也要偿还呢?

离婚 2011-05-23 08: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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