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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底进入公司,试用期为两个月,而且在此期间并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什么相关手续都没有,在这月17号老总说要辞退我,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我的手机在本月12号与13号停机了,可是我不知道。13号中午时我才知道电话停机了,老总的其中一个理由就是说我电话停机。我也没有反驳答应了,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辛苦各位律师了!给大家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仲裁 2011-05-23 16: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提出你的要求,再支付工作期间一倍的工资、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本月所欠的工资; 2、没有劳动合同,但你必须有领取工资的证明、入职证明,否则影响日后维权。
  • 您这种情况,在未签劳动合同时,对方应支付您双倍工资,如果对方没有正当的理由辞退您,您可以主张经济补偿 如还有问题,可来电咨询
  • 要求单位支付工作期间一倍的工资,另半个月经济补偿; 必须有相应工资证明等以证明劳动关系。
  • 你可以向公司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
  • 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应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由于单位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你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你一个月的待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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