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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2015年7月份加入天津一家移民公司做文案,实习期三个月后签署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但仍工作至17年1月中旬,公司业绩不好做人事调整,正好我手里的客户投诉,但并非我工作失误,公司借故希望与我解除雇佣关系,让我签署离职协议,并以未续签合同为由拒绝支付赔偿金,请问我该如何做,公司是否应支付我赔偿金,公司以漂亮推荐信及离职后好评为交换让我签署解约声明是否该签

其他 2017-01-16 18:4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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