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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0年4月购买了甲方一套商品房。当时房产证开发商还未办理下来!然后我们通过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合同写明在房产证交付甲方之时既办理过户以及余款支付等相关活动!但甲方到现在迟迟未能履行该协议部分,总是找理由推脱。(甲方先以要办理结贷为由,骗取抵押于我方买房合同,银行贷款公证书,以及房屋购置买卖发票等文件复印件,被我方发现,未能成行)现已离合同规定内容“房产证办理妥当之后,甲方需在两个月内办理结贷,过户等手续”。对方是否已经造成违约,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其他 2011-06-04 13:3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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