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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原为一家公司法人。后被其他三位股东在本人没有签字到场的情况下,“被”办理了法人变更手续。法人目前由另一位股东担任。目前被现法人告知。本人从15.11月至今的工资将不会发放,且年底不会进行利润分红。更要求削减我的股份,在不支付任何费用的情况下收回到公司。被我当场拒绝后,我要求查阅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账目。被对方拒绝。我提出股权全部转让出去,对方称公司没钱,不要股份也只是欠账。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7-01-22 14: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与贷方协商不好,就可以起诉公司要求分红,把股份卖给其他股东以后您就可以退出了。请问您入股多少钱?一共有多少分红?
  • 你好,是否有签订合同?可以追回自己应得的部分,案件复杂,建议来电咨询,我会免费为您提供一些法律意见
  • 请问公司是什么性质的?是有限还是股份还是合伙?建议您来电咨询,了解详情后为您及时免费解答。
  • 您好,您完全可以起诉,要求主张变更行为无效,有需要的话,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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