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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中的挥霍他人财产致使无法返还构成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那么无法返还是什么意思,是说无法返还原来的东西吗?还是不赔钱。

消费者维权 2020-08-22 1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诈骗罪的构成,以合同诈骗罪为例,以下是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的对象是公私财物。
    2、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4、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
  • 根据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数额幅度意见,现对以下诸罪的量刑数额予以明确,以便各地掌握、适用。其他犯罪情节和其余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标准,均按该《解释》的规定执行。
    合同诈骗罪(第224条)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为1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数额巨大”为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5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数额较大”发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数额巨大”为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200万元以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本案中,乙公司如果不存在以上情形只是纯粹拖欠贷款,则其不构成贷款诈骗罪。但甲公司可以凭贷款合同追究乙公司的民事责任。
  • 你好,按照法院判决确定,
    【追问】没有发生什么,只是想了解。
    【回答】上网查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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