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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后期水肿不能上班,我交了病假条,公司不给开工资,还让我自己交社保所有的费用,这样合理吗

离婚 2017-02-06 17:0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女职工妊娠七个月以上(按二十八周计算),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产前假。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征、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产前假为期两个半月。期间,女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调整工资时,产前假视作正常出勤。
    【追问】现在我想请病假3个月,在休产假,会给我开百分之几十的工作谢谢
  • 你好,不合理。。
  • 您好,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要看是否有病假条,如果是符合条件的医院开具,应该可以请假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我的宝宝现在还没有出生呢!等生完申请仲裁还可以吗
  • 您好,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您好,我想问问如果我现在申请仲裁公司会不会不给我报销生育津贴这些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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