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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孩子爸2006年结婚,至2011年因为几年来都有家暴,于2012年6月我起诉离婚,后因为孩子他求我原谅,我们又从2014年复婚,但是因为他脾气不好,在一起才十来天又暴露了本性,为了孩子我就一个人在家带孩子,就一直分居两地,2015年为了孩子又借钱买了房,之后就一起去外地打工,在一起约两三个月,他还是对我家暴,我于2015年5月26又一次被他打,而向家人求救,家人到我们打工所在地将我接走,直到今日一直分开不联系,我们多次商议离婚,因为欠我娘家93500元和房产问题,达不成一致,一直拖到现在,我想请问,我若起诉离婚能否要回那债务,欠条是2015年2月8号写的,他说超过两年就失效了,他就可以不还了不承认了,有这个根据吗?求助求助

离婚 2017-02-03 08:5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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