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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在2014年12月份与前妻分居期间购买了汽车,欠款和贷款共10万元,买车10个月后2015年10月经法院判决他们离婚,判决书没有提及车的相关事宜,车由我老公使用。之后我们相识并结婚,并签下婚前财产协议,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他的车以及欠款由他个人负责,并且2018年1月之前他偿还贷款期间,我负责家里生活费,他工资自由支配。2016年12月份我老公车祸去世了,他前妻来分她女儿的抚血金,我想问下那辆车还有5万元外债没还完,应该由谁来负责!谢谢!

离婚 2017-02-04 09: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车辆是在你们结婚之气由他购买和使用的,属于其个人债务。5万元外债如果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
  • 车辆是在你们结婚之气由他购买和使用的,属于其个人债务。5万元外债如果是在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属于你们夫妻共同债务,除非你能够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债权人与举债人明确约定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夫妻双方约定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债权人知道该约定的。如果不具体上述情形,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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