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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2010年1月22日未领证办理婚礼,现已领证半年多,在办婚礼后未领证前男方向女方姐姐借了2万块钱,领证之后女方向女方父母借了5万块钱,两个人均赌钱,赌掉了。现在问题女方要离婚,且有一个刚满1周岁的孩子,女方不要孩子,也基本没怎么带过这个孩子。 问题1:上述欠女方家的7万块钱,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吗? 问题2:结婚时男方给女方家8万块钱彩礼,给男方家造成了经济负担,又要抚养小孩子,能退回吗?退回多少? 问题3:女方配送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问题4:孩子如果由男方抚养应支付多少抚养费?

离婚 2011-05-28 13: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五万属于共同债务。 如经济困难可以退回 一岁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 嫁妆根据购买时间、以及证据确定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如果是这样的话属于共同债务,否则不是 如果男方举证证明真的造成经济困难的话,是会适当退还点的 属于共同财产 小孩是生活费,教育医疗费双方共同承担,按实际情况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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