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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通过中介将房出租,从2007年5月到2010年五月。约定租期三年,提前一个月交后半年房租,如拖欠一个月房租则视为违约。到去年10份,房客应该交后半年的房租,但拖欠一直未交。今年一月,房客写下保证书,在年前一定交清拖欠房租并补交后半年的房租。但到现在为止,还是没有履行承诺。房客的电话怎么也联系不上,要么不接我电话。 现在我已经将门锁换掉。由于房客在房间有电脑,打印机,办公室等物,如果我一直联系不上该房客,我怎么处理。能否通过起诉要回房租,另外如果联系不到房客物品如何处理,我能否现在把房租给别人?

诉讼 2009-02-27 15:15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个人认为,对方显然构成违约,你可以依据合同的约定向法院起诉追偿所欠的租金并追究其违约责任。你在起诉的同时你可以对房屋内的物品申请诉讼保全,由法院清点后进行登记,将来可以变卖来偿还你的租金和违约金!你在租给别人之前必须要通过法院依法解除以前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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