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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今年三十三岁,有个八岁女儿,跟老公结婚八年了,现在我们没有感情了,想离婚,我八年一直在家照顾孩子,我家的房子是我公公的名字,如果离婚孩子能判给我吗,房子有我的份吗,我能得到什么补

离婚 2017-02-06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权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确定,孩子满十周岁的,要考虑孩子意愿,房子是否可以分割,要看在你们婚姻存续期间有没有还贷,建议面询律师
  • 房子是否是婚后买的,由双方共同还贷?如果是,有你的一份,孩子抚养根据有利于其成长为原则。
  • 你好,房子婚后是否由你们二人共同还贷?孩子的抚养问题法院会根据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原则确定抚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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