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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999年老人做了产权赠与公证,但产权未过户,现在老人去世,另外一方拿出了2009年的遗产公证。到底哪份有效?

消费者维权 2017-02-07 12:43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首先,1999年的产权赠与经过公证,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一般不能撤销,除非赠与时附有义务,而被赠与人未履行该义务的,才可以撤销。2、房产未过户,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成立,赠与关系成立;3、房产已被处分,不属于遗产的范围。2009的遗产公证无效。受赠与人可以要求继承人配合办理过户,如果不配合的,需要起诉要求其履行,请来电和律师交流。
  • 2009年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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