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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2001年父亲买了一套上海使用权房子,同年根据政策又买下了这套房子的产权,2002年我结婚,2004年父亲以买卖的方式,以远低于市场价,过户给我,产证只有我一个人名字,现在我妻子提出离婚,要分割房产,请问是共同财产吗?同时她是过错方:有外遇。谢谢

离婚 2011-05-28 17: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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