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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提供假资料,向工商局提供假材料是否违法

刑事辩护 2017-04-22 16: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企业变更登记是企业法人在原登记注册主要事项发生变化后,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改变登记事项的活动。根据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机关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注销登记。
  • 《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登记机关依法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 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 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4.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不涉及修改章程的可不提交);
    5. 公司营业执照;
    6.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其中:变更公司名称的,须提交《公司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 向工商局提供假材料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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