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律师,请问客户在本店吃火锅,自己呕吐,但并未事先找商家解决问题在论坛诋毁商家,造成不良影响以及负面效果,本店经营一年半,未发现此类事件,因为客户在发完论坛第二天,我看到信息,主动联系,她去医院就诊,网络上回复说,食物中毒,但我们作为商家,医院报告显示是急性肠胃炎,也未提到食物中毒,但是她在论坛一直说自己中毒,作为商家,如果她就医,情况属实,也愿意赔偿,但是她不断传播和转发中伤本餐厅行为,是否构成侵害商家名誉权?

其他 2017-02-16 10:3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