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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于2016年8月份通过中介和房东以总价88万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15万定金、3万垫资费和2万中介费,因房价上涨同年12月房东要求解约,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于16年12月26日前一次性赔付33万元,否则按原合同无条件执行。经过多次催讨,至今共赔付了30万,并现了解到该房东与中介串通早于16年11月已将该房屋以122万转卖给他人。请问现在我可以要求继续执行原合同吗?

其他 2017-02-20 15: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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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您的这种情况目前可以主张房东和中介的违约赔偿,并就之前支付的罚款主张利息,有没有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先帮您发一份律师函,最低成本解决问题,您具体情况可以直接来电咨询,免费为您提供更在专业的法律具体分析和意见,提出更有效的解决方案和应对策略,希望可以帮到您
  • 具体是如何协商一致的,原合同有解除吗,有无再次订立新的协议?需要知道更详细的信息,以便我帮你解答,如有需要可以电话联系。
  • 您好。属于一房二卖。合同完全有效,可以请求执行合同。另外,房子过户到你名下了吗?
  • 你可以申请执行剩下的3万元
  • 这个要看现在还能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建议详细审查合同的具体情况
  • 请问他们是早已串通吗?如果你有相关证据的话可以要求违约责任的
  • 你好,你们当时协商一致的时候签了协议书了吗? 建议你来电跟我详细沟通一下,我需要了解下具体情况才能帮你判断该如何处理,了解详情后及时为你免费解答。
  • 这是一物二卖的行为 如果后一次买卖已经过户 您是不可以要求执行原合同了 但可以主张违约赔偿的 建议您来电说一下具体情况,免费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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