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上的那个清算组备案通知书文号是哪里有的?怎么填?

公司清算 2018-07-06 10: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限公司注销在工商局要走两个流程:
    1、清算组备案。
    2、拿到备案核准通知书后,在工商部门指定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刊登后过45日再去工商部门办理正式注销登记。
    备注:1、办理的材料在工商局窗口可以领取,股东会决议内容,清算报告内容和注销公告内容都有可以参照的格式范本。填完后股东会决议处股东签字,清算报告由你当初备案的清算组成员签字,不需要找事务所什么的。
    2、刊登注销的报纸是有规定的,要问清楚。
    3、工商注销只是你公司注销涉及的一个部门,你还要去其他部门办理注销流程,一般是先税务、然后工商、最后去质监局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公司破产清算顺序如下: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不作为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并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法院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法院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法院。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 (一)“公司注销登记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二)主要流程: 1、受理:盐城市市区(含亭湖区、市开发区)范围内,除盐都区属企、事业单位外的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手续均由主管税务分局受理并转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1)纳税人依法申请注销登记的,由各主管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综合服务窗口负责申请资料接收,指导纳税人办理注销登记的流程和要求,核实发票是否缴销,税务登记证件、发票购领簿等证件是否交存,在信息系统中作“注销申请”处理,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转管理科和检查科; (2)对已实行联合办证的纳税人,主管税务分局将签署意见的注销登记表、日常税务检查报告、税务处理决定书、欠缴款项入库凭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转市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地税窗口于当日移送国税窗口; 2、审核:主管税务分局管理科,应根据办税服务厅传递的资料,认真审核该纳税人欠缴税款、滞纳金、罚款是否结清,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主管税务分局检查科完成对纳税人的注销税务检查和税款、滞纳金、罚款的清算,在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有关栏目签署意见。 3、审批:主管税务分局收到市行政审批中心地税窗口转来的国税部门注销登记表,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在信息系统中作“注销审批”处理。
  • 建议咨询工商局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沙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