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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公在一起打工,怀孕四十天就回老家,去年十月份回家的,可老公在外面找了一个女的,一开始我是不知道的,在12月18号我才知道他在外面有女人,而且公开同居,我知道后他就提出离婚,而且要我打掉孩子,那时我怀孕快三个多月了,不忍心打掉孩子,现在他知道怀孕离不了婚,就一直没回家,过年都没回,现在我怀孕快六个月了,他对我们不管不问,大宝五年级了。我该怎么样对那个无情的老公

离婚 2020-03-11 07:2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婚姻问题必须由自己决定,对方同居有过错,可要求对方赔偿。
  • 协商不成起诉离婚,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和精神赔偿。
  • 共同生产或经营所得可以要求公平分配,一方不能分割另一方的个人所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同居关系不属于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这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无权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第二款“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 协议离婚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
      诉讼离婚需要下列证据材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同时在次产分割上,也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成长,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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