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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由于城镇发展把当地村里的土地被征建工厂,给以补偿被征土地的农民可以到对应的公司里当搬运工,以获取基本生活费。而且有政府机关发放的正式的证件(搬运工证件)组成搬运队,还配备叉车,搬运队一共有51人,钱赚过来放在一起管理,年终村里一起分红。 案件描述: 在今年的2月份该村一个公司买来4台机器(3台电梯,1台彩色大型印板机,需要叉车才能搬动),在没有通知该村的搬运队,而直接低价委托给送货的人搬运。这种情况刚好被当地搬运队的人看到,搬运队与该公司理论,最终双方达成共识该公司给予当地搬运队14000元的补偿金;公司财务处还开发票,盖好公司印章,还有该村搬运队的公章。这个事情就了解了。 在今年的4月28号,搬运队正在该公司搬运货物时,公司报警把他们抓捕了‘以地霸,敲诈勒索’罪刑拘正在搬运的9个人。到现在一个月了,也不给我们保释,也没送司法不能,也没给判刑。家里人也没背景,也不懂法律。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兄弟姐妹,帮帮忙分析一下案情,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该事,这个罪行真的很重嘛!

刑事辩护 2011-06-01 11: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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