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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欲租一代挖土机修建鱼塘,因要出差,遂委托李某进城办理租赁事宜,并预付李某1000元租金。李某进城后,巧遇中学同学张某。张某自告奋勇替李某办理此事。张某找到一家租赁公司,以王某名义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租赁挖土机一台,租期一个月,租金10000元,预付2000元,租期届满再支付8000元。王某出差回来后,李某向王某作了汇报,王某不置可否。当李某向王某索要垫付的1000元租金时,王某便给了他。租期届满时,租赁公司向王某索要剩余租金,王某拒付,认为委托张某租赁机器的是李某,应由李某支付租金。问:⑴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复代理?为什么?   ⑵ 剩余租金因由谁承担?为什么?

其他 2011-07-31 2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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