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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父亲赠与我的共200.3平方米,价值108929元。位于福建省南平建瓯市东游镇,2011年2月23日到市里办理手续时,已收取了:0.05%印花税54.46元,3%契税3267.87元,住房登记费80元。 到镇上办理时收取了:交易手续费按6元/平方米收取,共1202元(发票是后来补开的“福建省南平市服务业统一发票”)2011年5月9 日要收取代办费200元(发票是用“建省南平市服务业统一发票”盖章是“建瓯市泓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他们说还得交两千多才能领到证,好像是土地的什么费用。请问这样的收费合理吗?

其他 2011-06-02 11:2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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